关于《伊春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市工商局

 

一、出台背景

2016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2017年6月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21号),对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郝会龙副省长针对“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了“要突出基础建设,着力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诚信体系。积极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法人、自然人诚实守信的自觉性。”的指示要求。

二、目的意义

加强个人信用建设,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方案》的制定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落实《365bet娱乐场888关于印发伊春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规〔2017〕5号)精神,推动个人诚信建设的重要举措。《方案》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强化应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三、重点内容

《方案》共分三大板块,第一板块由总体要求构成。内容主要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诚信龙江”、“ 诚信伊春”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第二板块由工作任务构成,从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五方面15小项具体工作任务。第一方面为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包含5项工作内容,主要是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积极评选推介诚信典型,全面加强校园诚信教育,广泛开展信用教育培训。第二方面为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包含2项工作内容,主要是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第三方面为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包含3项工作内容,主要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强隐私保护,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第四方面为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包含2项工作内容,主要是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探索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第五方面为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包含3项工作内容,主要是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第三板块由保障措施构成,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是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规划部署,建立自身考核机制。要求市工商做好跟踪问效、督导检查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主要是建立健全个人诚信体系相关制度,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亮点特色

(一)注重宣传教育,提升诚信意识。《方案》提出要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制定诚信守则、选树典型个人,借助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以及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强诚信宣传。强调推动学校的信用管理,依法归集失信和守信记录,将学生个人诚信记录应用到学生教育管理中。要求在行业和企业中落实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营造诚信从业氛围。 

(二)实施联合奖惩,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方案》针对个人优良信用情况,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在评先评优、资格荣誉、奖励扶持等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支持,依法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使守信者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同时,也将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不文明交通出行、不依法诚信纳税等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信用黑龙江”网站、“信用伊春”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政府部门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在参与社会治信方面,也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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